2.外國語文能力普通級(二)或英文(六)輔導課程
輔英科技大學
「外國語文能力-普通級(二)」或「英文(六)」輔導課程實施方案
103年11月20日103學年第一學期第1次基本能力教育組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
103年12月5日103學年第一學期第2次共同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
105年4月13日104學年第2學期第2次基本能力教育組課程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
105年4月22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共同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
105年4月29日104學年度第3次臨時教務會議修訂通過
一、95-104學年入學之本校學生(不含應用外語系科)至畢業當年之學年末仍未能通過校內、外各種英檢初級測驗者,若具備下列3項條件,即可修習共同教育中心基本能力教育組開設之一學期2學分、總時數36小時之【「外國語文能力-普通級(二)」或「英文(六)」,班別為4LC102S1或5LC102S1】。修畢此課程且成績及格者,視為取得本校英語能力畢業資格。
(一)持1次正式英檢之考試成績。
(二)持2次校內自辦之英檢考試證明【另檢附課程打N之成績單】。
(三)校內英檢考試至少有一次成績答對20題(共65題)含以上。(請登錄【學生資訊服務】列印證明) 。
二、學生修習此課程需付2學分之學分費。
三、本課程限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才能選課 (註: 應屆畢業生只能選修暑期課程,延修生則可選擇暑期或學期中修課)。符合資格學生須於選課期間至語言教育組選課,達學校規定人數始開班授課。
四、本實施方案經共同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通過,陳共同教育中心主任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