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 申請級分 (舊制)
111 學年英語授課課程認列教學級分條件表
課程屬性 |
課程名稱 |
認列條件 |
備註 |
共同 科目 |
英語授課課程 |
須符合下列4項條件。 |
英語授課科目(依照輔英科技大學科目表制定及課程開設要點第8條辦理或學校指定之科目) |
111 學年英語授課課程認列教學級分條件表
課程屬性 |
課程名稱 |
認列條件 |
備註 |
共同 科目 |
英語授課課程 |
須符合下列4項條件。 |
英語授課科目(依照輔英科技大學科目表制定及課程開設要點第8條辦理或學校指定之科目) |